安徽省2005市*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总 说 明
一、《安徽省市*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0年《全国统一市*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全国市*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并参考了邻近几个省的市*工程消耗量定额,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我省市*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定额分成上、中、下三册。上册包括: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D.4隧道工程;中册包括:D.5市*管网工程(第一章~第四章);下册包括:D.5市*管网工程(第五章~第八章)、D.6地铁工程(待编)、D.7钢筋工程、D.8拆除工程、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
二、本市*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三、本市*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工程。
四、本市*定额的作用:
1.是市*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控制价(或标底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市*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2.本市*定额是依据国家及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并参考了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市*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定额中材料消耗:
1.本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定额中混凝土项目列有现场混凝土搅拌、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
4.本市*定额中的周转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和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市*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 )表示的为该子目的主要材料用量。
八、本市*定额中机械消耗:
1.本市*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本市*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是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本市*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材料二次搬运在措施项目中考虑。
4.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规定。
九、本市*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本市*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项目未编列,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的定额子目。
十一、本市*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市*定额执行中,如遇到定额缺项,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三、有些新型工程项目,如塑料弹性路面、地铁工程、隧道工程竖井挖土方、暗挖土方等项目。由于资料缺乏,本市*定额将这些项目列为“待编”的范围。
十四、本市*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十五、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用定额。
二、定额子目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三、定额中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另行计价。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价。
第一章 挖土方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工程(除有关专业工程定额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湿土需要排水,排水费的计算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的规定执行。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助机械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六、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七、0.2m3抓斗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八、铲运机铲运土方施工中,为了满足环保要求,采用洒水汽车洒水降尘的,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中相关子目执行。
九、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按其回填的实际做法套用相应子目。
十、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定额分类 |
普式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天然湿度下 平均重量(kg/m3) |
开挖方法及工具 |
紧固系数f |
一类二类土壤 |
Ⅰ |
砂 |
1500 |
用铁锹开挖 |
0.5~0.6 |
砂壤土 |
1600 |
||||
腐殖土 |
1200 |
||||
泥炭 |
600 |
||||
Ⅱ |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
1600 |
用锹来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
0.6~0.8 |
|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
1600 |
||||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
1700 |
||||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1400 |
||||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
1100 |
||||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
1650 |
||||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
1750 |
||||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1900 |
||||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
1800 |
||||
三类土壤 |
Ⅲ |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和碎石和卵石 |
1750 |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
0.81~1.0 |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
1790 |
||||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黄土 |
1400 |
||||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1900 |
||||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
1950 |
||||
四类土壤 |
Ⅳ |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
1950 |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
1.0~1.5 |
冰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
2000 |
||||
泥板岩 |
2000 |
||||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顽石 |
1950 |
||||
|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20 |
0.92 |
0.80 |
1.00 |
1.50 |
1.15 |
1.00 |
1.25 |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三、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以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方量的2.0%计算。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 深度(m) |
机械开挖 |
人工开挖 |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10 |
|